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摘录
中国各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。
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,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,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。
在我国,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,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。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。
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,要反对大民族主义,主要是大汉族主义,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。
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,对人民负责,受人民监督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。
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。
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,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。
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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